本帖最后由 wanbusangzhi 于 2015-3-16 22:07 编辑
达龙云论坛版规总章程
注:此规则为达龙云论坛版规大纲,具体实施细则,请遵询各版块细则,达龙云论坛对此论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和所有权!
第一章总规则
第1条 站方的所有使用者与管理者必须遵守本规则,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本规则相抵触。 第二章行为准则 第1条 凡注册使用本社区的会员则代表了解并自愿遵守达龙云论坛所有规定及条列
第2条 论坛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严禁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第3条 严禁政治/敏感的文章发表以及转帖。
第4条 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5条 严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6条 严禁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第7条 严禁不顾他人感受的个人情感发泄、人身攻击、低级趣味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第8条 未经他人许可,禁止公开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
第9条 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10条严禁发表与站方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11条严禁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12条 未经站方允许禁止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第13条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站方利益的内容。 第14条 禁止在论坛从事商业交易,禁止使用论坛相关名义进行商业交易,论坛禁止发布非法交易行骗行为内容!
第15条严禁讨论其他论坛、网站的邀请、注册、登陆以及其他是非问题,禁止发布其他网站或者论坛邀请码等!
第16条会员的头像/照片不得有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不得有歪曲/侮辱他人行为;禁止使用不雅头像/照片;严禁利用会员的头像/照片做广告宣传。 第17条 必须遵守社区ID注册与管理、发帖、回帖、签名档规则并接受违规后处罚 第18条 挑战站方规定权威的,干涉站方管理的
第19条 指桑骂槐意图不明的,含沙射影的
第20条 挑起或挑拨会员、管理关系的 第21条 禁止拉帮结伙、恶意分裂
第三章注册、管理账号规则 凡注册的账号自动视为同意注册的账号归论坛所有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包含以下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删除:
第1条 违反行为准则的名称
第2条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和政治、宗教有关之敏感的名称 第3条 广告性质账号
第4条 不文明、不健康、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称 第5条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侵犯他方权益之名称
第6条非官方途径,论坛账号和云电脑邀请码禁止贩卖,一经发现直接删除ID第7条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原因,论坛账号均不得转赠或给予他人使用
第四章发贴规则
站方原则上接纳一切能够真正给大家带来经验的交流帖,任何精品、 云电脑玩法、心得体验……都可以成为帖子的主题。 具有以下规则性质的主题或回复将被管理人员处理,并对发贴者进行置顶奖励、禁言、禁止访问、删除ID、扣除积分等相应处理(表现良好者会有邀请码或云豆奖励)。
第1条 必须遵守第二章行为准则规定 第2条 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帖召集、建立团体或者群的,如:“召集中关村地区的”,“东北人的请进”, 第3条 批评性内容或评语必须给出详细理由,否则将视为诽谤 第4条 禁止发布暴力、恐怖、血腥、反复贴过很多次、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第5条 禁止发布违反国家和谐的软件 第6条 禁止发布主题过于简单、无实质内容、使用哗众取宠标题的 第7条 禁止自己开贴或在他人发表的主题中进行版聊,针对某一事件、问题反复开贴 第8条 禁止与主题明显不符的回复、仅使用表情、数字、字母、引用等无意义的回复 第9条 禁止发布含有病毒链接或恶意代码的帖子 第10条 禁止发布类似“求邀请码“为主题的帖子,如需邀请码请参加官方活动或积极发布精品贴! 第11条 鼓励会员多发布原创帖 1) 对于原创贴将予以加分鼓励,可在三日内本版置顶,显示高亮。
2) 对于伪原创将作出取消在原创区发帖资格以及更严厉的处分。 第12条任何讨论、建议、质疑、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必须发表在社区建议版块 第13条任何关于云电脑故障、BUG的主题而必须发表在V01-V40故障反馈区,乱发布发布其他版块,直接删除处理! 第14条 禁止发布不符合相关版面版规的帖子 第15条 禁止发布损害到达龙云论坛利益的的帖子 第16条 禁止发布达龙云论坛官方认定不宜在本社区发表的帖子 第17条 禁止发布求师父帖子 第18条 禁止将他人出售中的、加权限限制的、回帖可见的内容或者附件直接共享出来,损坏作者利益的行为 第19条 禁止出售交易论坛账号和论坛附件等资源 第20条 允许同一主题回复三次以内(包括三次)可以连楼。但要根据帖子的内容,如果同一内容或者无意义回帖,视为灌水 第21条 允许刷屏,但内容要有意义,不可脱离主题帖 第22条 鼓励用真心语言回复帖子,表示对楼主的敬意 第23条 针对回帖的内容好坏,以及所提的意见管理人员可以予以加分以示鼓励 第24条 非原创作品禁止使用需要 购买或者回复可见属性发表 第25条 经管理团队审核认为安全威胁为危险、未知及不适宜发表的帖子有权利给予删除 最后修订时间: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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